妊娠期胆汁淤积症的诊断价值

范彦玲 | 2016-3-25 17:29:17 | 访问次数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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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信许多准妈妈都有过孕期皮肤瘙痒的经历,瘙痒的部位各不相同,可以是手足也可以是腹部,严重者甚至全身瘙痒,坐立不安。
 
多数皮肤瘙痒是由于一些皮肤疾病,例如湿疹、荨麻疹、药物疹以及细菌感染所造成,但需要警惕的事,并非所有的皮肤瘙痒均为皮肤病所致,有时这一现象可能提示其他的严重疾病,如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(简称ICP)。
 
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(ICP)是妊娠中、晚期特有的并发症,它的发生与地域、种族有密切相关性,现已知我国长江流域的四川、重庆和长江三角洲是发病率较高的地区,由此可知,我们所在的江浙一带的也属本病高发地区。

那么ICP的主要表现又是什么呢?
ICP在临床上的表现,以皮肤瘙痒和胆汁酸升高为特征。
其中,皮肤瘙痒多数发生(但并非仅仅)在30周以后,瘙痒程度不一,常呈持续性,白昼轻,夜间加剧。瘙痒一般先从手掌和脚掌开始,然后逐渐向肢体近端延伸,甚至可发展到面部,但极少侵及黏膜。这种瘙痒症状平均约3周,亦有达数月者,于分娩后数小时或数日内迅速缓解、消失,多数不伴有皮损。
而胆汁酸,是临床用于筛查和诊断ICP的指标。其中甘胆酸敏感性高,主要作为筛查指标,而总胆汁酸则用于判断病情严重程度和预后。此外,生化筛查中的胆红素、肝酶对ICP病情严重程度的判断也有一定帮助。这也是为什么孕期都会常规、定期对甘胆酸以及上述指标进行检测的原因。

然而,究竟ICP具有什么危害?为什么需要如此重视这种疾病呢?
ICP主要危害胎儿,使围生儿发病率和死亡率增高。其中,对妊娠最大的危害是发生难以预测的胎儿突然死亡,该风险与病情程度相关。
故确诊ICP以后,孕妇除了需要积极治疗、定期复查指标以外,非常重要的一点是,在与医生充分沟通后,适时终止妊娠,而非盲目拖延终止妊娠的时间。
以下是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指南中ICP终止妊娠的时机:
①孕周>37周:血甘胆酸≥43 μmol/L或总胆汁酸>30 μmol/L,伴有黄疸,总胆红素>20 μmol/L;
②孕周34~37周:血甘胆酸≥64.5 μmol/L或总胆汁酸>40 μmol/L;伴有黄疸,总胆红素>20 μmol/L;或既往因ICP致围产儿死亡者,此次妊娠已达34周,又诊断为重度ICP;
③孕周32~34周:重度ICP,宫缩>4次/小时或强度>30 mm Hg(1 mm Hg =0.133 kPa),保胎药物治疗无效者;

④重度ICP:孕周>28周,高度怀疑胎儿宫内窘迫。

我国民间一些传统观念对于提前终止妊娠有着极大的抵触,盲目地认为宝宝在宫内多呆一天多一分保险,多长一点体重就健康一点,但有时,正是由于这种错误的观念,和对科学的不信任,使得一些患者拒绝在恰当的时机终止妊娠,最后导致胎死宫内,追悔莫及。在此再次劝各位准妈妈,若已经确诊为ICP,请以科学的态度面对疾病,在有疑问时与医生充分沟通,以及最后,请信任你的医生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文章整理自中华检验医学网